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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0月29日 星期四

標準答案在探究教學法中扮演的角色





在本週的學習與教學原理課程中,由一組同學為所有人演示探究教學法,提供大家一個更進一步了解「探究教學法」的材料,而我也確實對探究教學法產生了更深的認識。


探究教學法要點


我把今天觀察探究教學演示後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做分類,共分成以下三大要點,其中兩項是課堂前的工作,另外一項是課堂中的工作。

一、課堂前:目的、課程設計

1. 目的:你的探究教學之目的為何?你期待學生經歷什麼樣的學習或思考歷程?

2. 課程設計:如何設計提問?如何引起足夠強烈的動機,讓學生發自內心「想要探究這個問題」?讓學生的學習從「問題」出發,將文本閱讀放在提問之後,或許能夠讓學生更積極的與文本對話。

二、課堂中:引導討論

在帶探究的過程,我們無法預想到學生可能提出的所有想法,因此當學生提一個新的問題或意見時,教師必須快速判斷是否將此問題拉出來全班討論,而課程的目標便作為判斷依據

如果學生的問題會引發偏離課程目標的討論,那就勇敢告訴學生「這個問題可能會讓我們偏離主題」,也別忘記肯定學生的提問。

不過比起引導學生的技巧或方法,探究教學中更重要的是「提問的設計」,教師的提問必須精確、足夠困難而必須集思廣益,而且必須緊扣課程目標,一個好的問題,應該能夠引發不偏離主題的探究。

設計問題是一個大哉問,想了解更多的人可以參考《核心問題:開啟學生理解之門》這本書。


探究與物理課的衝突


上週的文章討論了探究教學法與物理課的衝突,談到物理課的部分課程目標(大量學科知識),似乎與探究教學法的目的是互相衝突的,這週我也有了新的見解。

使用探究教學是為了培養學生看見問題、透過邏輯釐清問題脈絡,並試圖根據證據提出解決問題的較佳答案,為什麼要強調較佳?因為探究的過程,不應該是在追求標準答案,而是現有證據之下,追求邏輯嚴謹、推論合理的答案。 

而物理課要教的學習內容,要求學生最終一定要學會標準答案,「用探究教學法教標準答案」本身就是一個矛盾的概念,在探究教學中要求標準答案的結果,就是一個不真實的探究歷程。

如果探究教學是新課綱的主軸,卻又不能用探究教學法來教標準答案,那這些標準答案在新課綱中,到底有沒有容身之處?它們到底扮演什麼角色?


標準答案的角色


怎麼樣把對於過去的認識,轉譯成為可以有效處理未來問題的工具?或許,我們可以拒絕把過去的知識當作教育的唯一目的(the end),而只強調其作為一項手段(a means)的重要性(約翰‧杜威著,單文經譯注,2015p.123)


這是杜威在其教育著作中闡述的論點,杜威在這邊給出他的答案:過去的知識、或者說這些標準答案,是讓學生學習「探究與思考」的工具

這段話我已經看過很多次,但是我一直以為是「讓學生探究出標準答案,只是標準答案不是唯一目的,更重要的是探究與思考」,一直以為「標準答案要放在探究的終點」,所以心中一直有很大的衝突。

而我今天才認知到,知識未必要放在探究的終點,放在探究的起點或探究的過程可能更加恰當,它只是一個工具,可以是學生用來探究「課本以外的問題」的工具。

我可以設計許多有趣而不被標準答案限制的問題,讓學生自由的探究,如果探究的過程必須使用到「標準答案」作為工具,學生對這些標準答案也一定會有更深入的體會。


多元教育哲學的負面影響


108課綱是一群專家學者聚集、討論、共同書寫而成的,但是這些專家學者之間的教育哲學是否一致?對於學生該學什麼是否有共識?我認為這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。

如果你去看自然科的領綱,你會發現雖然在「伍、學習重點」中說明我們要教「學習表現」和「學習內容」,但是整部領綱中卻只找得到「附錄四、學習內容說明」,以學習內容為主軸編排各學習階段的課程範例,完全沒有「學習表現說明」,從此處就可以看出自然領綱內部的分歧。 


回歸根本


提出這一點並不是要批評自然科領綱,而是想說明我的一個新體悟。

各種教育專家學者或許都擁有他們的教育哲學,這些專家們之間可能也有很大的分歧,那對於一位基層的現場教師來說,可以多方參考各種專家的論述、廣納各方的建議,但是最終還是必須回歸到一個最基本的問題:「我為了什麼而教?」

進入到教育現場之後,相信我會面臨到更多的挑戰,也許是家長校方給的升學壓力,也許是尚未完全轉型為素養導向的考試,甚至是學生質疑你不上課一直問怪問題,但我仍然期許自己能夠堅持自己教育的初衷、盡全力往自己認為對的方向前進。

最後推薦大家《探究教學的專業成長歷程─以十位國中科學教師的觀點為例》這篇文章,它彙整了十位教師使用探究教學法的理由、方法、態度、挑戰、成果,以及一直堅持使用探究教學法的信念。


參考資料:

1. 約翰‧杜威著,單文經譯注(2015)。經驗與教育。新北市:聯經。
2. 曾崇賢、段曉林、靳知勤(2011)。探究教學的專業成長歷程─以十位國中科學教師的觀點為例。科學教育學刊,19(2),143-168。
3. 教育部(2018)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-自然科學領域。臺北:教育部。